南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试行)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切实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建立南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

   一、协调会议职责

   ()根据《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讨论研究我局贯彻实施意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制度、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

   ()全面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讨论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协调解决涉及相关科室和单位的有关问题,促进相互协作配合。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协调会议成员单位

   协调会议由办公室、监察室、督导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师训科、人事科、发规科、财务科、体卫艺科、市招办、市教育网络管理中心、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和市体育卫生保健站共14个单位组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协调会议召集人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协调会议确定。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协调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会议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为协调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三、协调会议工作规则

   协调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协调会议召集人主持。在准备工作阶段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研究制订相关制度,依法、有序地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会议可根据工作的需要,邀请其他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协调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报局领导。

   四、协调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协调会议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协调会议议定的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会议的作用。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督促协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把落实情况报告协调会议成员单位和局领导。

   五、协调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相关配套制度和规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的日常工作。

   其他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清理提供应公开的信息,并负责对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把关。此外,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督导室负责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法律法规审查;市网管中心负责南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