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必须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本局的中心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提升教育形象;针对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以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为主,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以南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简称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新闻发布会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持。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在举办日期的5个工作日之前将《南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申报单》报新闻发布登记审批机关。因突发事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要求临时或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按要求召开。

   第五条 新闻发布会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不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如有变更,重新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第六条 举办新闻发布会应坚持节俭的原则。不向与会人员赠送各种形式的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凭市政府新闻办的批准文件与各新闻单位联系报道事宜。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