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各高等学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全市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自201691日至1031日,在全市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南阳市教育局           南阳市公安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