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局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

事项
名称

办理依据

基本
流程

受理
单位

申请材料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南阳市教育局 对教师申诉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受理后审核 人事科 申诉材料 不收费
南阳市教育局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受理后审核 人事科 个人申请、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推荐报告 不收费
南阳市教育局 对学生申诉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受理后审核 基教一科 申诉材料 不收费
南阳市教育局 参加校外艺术活动备案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 受理后审核 体卫艺科 学校提交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比赛和活动的申请报告 不收费
南阳市教育局 审查市、县(区)校车使用许可申请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 征求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安全科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不收费
南阳市教育局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五条、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考试;评分;合格后发证 语委办 身份证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