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局属大中专学校的党建工作。管理授权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

(九)制定市属中专、高中招生计划,落实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及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及构成

市教育局机关现有14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信访室)、人事科、发展规划科、财务科、基础教育一科(远程教育应用指导办公室)、基础教育二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师资培训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教育督导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在编人员55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工勤编制5人。11个二级单位(包括招生办公室、基础教研室、成人教研室、职业教研室、装备中心、电教馆、保健站、教科所、语委办、网络管理中心、教育时报记者站)。

第二部分

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58390.97万元,支出总计58390.9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8%。主要原因:新进教职工及工资增长。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5839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941.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1762.96万元;专户收入7686.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5839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40.11万元,占81.2%;项目支出10950.86万元,占18.8

四、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为45630.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支出33645.67万元,占73.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893.97万元,占8.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90.47万元,占17.7%,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为140.1万元,其中:小学教育16万元,特殊教育42.1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77万元,培训支出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长较多,原因是三公经费只统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年使用专户资金安排的公务接待费较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公务接待费较多,减少了专户资金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较多,原因是上年预算编制中没有专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近几年都没有此项支出需求。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91.6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19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2322.6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局组织对2016年教育附加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600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中无专项转移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分预算单位)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6、财政拨款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汇总表

9、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10、预算单位主要职能

11、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