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教育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局属大中专学校的党建工作。管理授权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
(九)制定市属中专、高中招生计划,落实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及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市教育局机关现有16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发展规划科、财务科、基础教育一科、基础教育二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师资培训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教育督导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信访室、远程教育应用指导办公室),在编人员55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工勤编制5人。11个二级单位(包括招生办公室、基础教研室、成人教研室、职业教研室、装备中心、电教馆、保健站、教科所、语委办、网络管理中心、教育时报记者站)。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688万元,本年收入68,960.09万元,本年支出63,299.0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9.5万元,结余分配966.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22.14万元。
2、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796.44万元,本年收入60,737.34万元,本年支出57,999.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34.77万元。
3、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万元。
4、省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核拨你部门事业收入7,573.11万元。
5、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