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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油田教育中心,高新区教育局,南阳新区、鸭河、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2013年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3年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南阳市教育局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13年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通知》(宛政办[2013]15号),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投入、完善措施、强化监管,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和教育系统稳定。

     一、坚持不懈地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纲要》中规定的教学内容纳入课程计划,保证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进一步加强以预防溺水、交通安全等为重点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能力以及抗挫折能力。今年3月25日是第1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6月是我省“安全生产月”,9月是我省的第9个“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确定的安全教育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以应对火灾、地震等突发灾害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要认真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实施的2013年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及广大教师、安保人员、食堂炊管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等进行安全培训,切实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二、强力推进校园“三防”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到位。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保证有效运行,并接入公安部门监控平台。城市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农村中心小学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学校和幼儿园,要配齐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校园监控室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要进一步充实学校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做好值班管理。同时,要配备必要的安保装备器械。

    三、大力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

 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对学校教室、宿舍、实验室、楼道、走廊、食堂、校车、厕所、大门、围墙、旗杆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学校集体活动和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特别是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确保不漏一处、不漏一项、不漏一事、不漏一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四、指导县区做好学校安全防范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季节、地域特点,就春季传染病防治,夏秋季防溺水、防雷电、防洪涝、防食物中毒,冬季防煤气中毒、防滑冰溺水、防火防冻等,及时发出安全预警,提出应对防范措施。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各方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指导各地妥善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联动机制上下功夫,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在重点水域加强安全管理,加强防范溺水安全教育,保持同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向每位学生和家长及时发布防溺水安全提示,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认真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的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游戏厅、网吧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地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在上、放学时段,安排民警、协管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六、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确保过渡期校车安全。县区教育部门要协调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组织、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指导配备或者使用校车的学校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和随车照管人员,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校车管理,严格审核校车驾驶员资质,严禁校车带病上路,预防校车由于大雾、冻雨和湿滑路面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

2013年全市实行校车安全管理季报告制度,3月、6月、9月、12月的6日前,各县区要将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七、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力度

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安全情况的督查,及时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拟于适当时候,组织开展两次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实行县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报告制度,每逢双月的25日前县区要就本地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向市里作出书面报告。

    八、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是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落实到人。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调查学校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必须严格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市教育局将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约谈制度,要对辖区内连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县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实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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