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的选用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
基础教育一科
|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
基础教育二科
|
||||||||
实施对象 | |||||||||||
实施依据 |
《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基〔2020〕339号)第三十二条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工作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具体负责本地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
||||||||||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
|
||||||||||
追责情形 |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不收费
|
||||||||||
时限要求 | |||||||||||
法定时限(天) | 承诺时限(天) |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
备注 | |||||||||||
服务电话 |
0377-63180023
|
||||||||||
受理地点 |
南阳市便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4层
|
||||||||||
投诉机构 |
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
投诉电话 |
0377-63155039
|
||||||||
流程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