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的选用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基础教育一科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基础教育二科
实施对象
实施依据

《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基〔2020〕339号)第三十二条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工作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具体负责本地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成立工作委员会

1.由课程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选用委员会人数应为不少于9人的单数。教材选用委员会下设学科组,负责教材初选工作,每个学科组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建立专家库

2.每个学科、学段专家人数不应少于每个学科组人数的3倍,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除教材选用委员会主任外,其他学科组成员从中小学教材选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征集样书

3.选用工作开始前,选用委员会应通过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事宜的公告,向所有列入《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河南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出版单位征集样书,样书内容必须与审定通过的教材完全一致

进行公告

4.各地教材选用结果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网站公示,对异议进行核查处理,公示期7日

追责情形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不收费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63180023
受理地点
南阳市便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4层
投诉机构
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
0377-63155039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