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第一条
汉语手指字母用指式代表字母,按照汉语拼音方案拼成普通话,作为手语的一种--指语。
第二条
汉语拼音方案所规定的二十六个字母,用下列指式表示:
A:拇指伸出,指尖向上,其余四指握拳。
B:手掌伸直,拇指弯曲贴在手心,其余四指并齐,指尖向上,手心向前偏左。
C:拇指在下,向上弯曲,其余四指并齐,向下弯曲,相对成C形,虎口朝里。
D:手握拳,拇指搭在中指第二节上,虎口向后上方。
E:中、无名、小三指伸直,分开不并紧、指尖向左,手背朝外,拇指和食指弯曲,拇指搭在食指上。
F:食、中二指伸直,分开不并,指尖向左,手背朝外,其余三指弯曲,拇指搭在无名指上。
G:食指伸直,指尖向左,其余四指握拳,手背朝外。
H:食、中二指并紧伸直,指尖向上,手心向前偏左,其余三指弯曲,拇指搭在无名指上。
I:食指伸直,指尖向上,其余四指握拳,拇指搭在中指上,手心向前偏左。
J:食指伸起带弯曲,其余四指握拳,拇指搭在中指上,手心向前偏左。
K:食指伸直,指尖向上,中指伸直跟食指成90度角,拇指跟中指交叉相搭,其余二指弯曲,虎口朝里。
L:拇、食二指伸直分开,形成L形,其余三指握拳,虎口向上,手心向前偏左。
M:拇指和小指弯曲,拇指搭在小指第二节上,其余三指并齐、向下弯曲,指尖稍向下斜,临空压在拇指上,手心向前偏左。
N:无名指、小指弯曲,拇指搭在无名指上,其余二指并齐,向下弯曲,指尖稍向下斜,临空压在拇指上,手心向前偏左。
O:食、中、无名、小四指并齐弯曲,拇指跟食指、中指相抵成空拳,虎口朝里,如O形。
P:拇指跟食指相抵成圆圈,其余三指伸直并齐,指尖向下斜伸,虎口向外稍斜。
Q:拇指跟食指、中指相捏,其余二指弯曲,虎口朝里偏左。
R:拇指、食指伸出,拇指指尖向上稍斜,食指指尖向左,手背朝外,其余三指握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