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2.1亿多人次参加自学考试,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980多万。另外,有5000多万人次参加自学考试的非学历证书考试,2000多万人获得各种证书。新时期自学考试要以培养应用型、职业型人才为主,面向职业、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更好地满足个人发展的学习需要,体现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 戴家干
去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并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未来10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的全面谋划,是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全面贯彻全教会和《纲要》的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和发展。
自考制度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在小平同志的思想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1978年,小平同志在科学与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教育还是要两条腿走路,就高等教育来说,大专院校是一条腿,各种半工半读的和业余大学是一条腿”。根据小平同志讲话精神,教育部着手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1年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开始试点,1983年面向全国推广。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将个人的学习成果与国家学历认证考试相结合,将社会广泛的教育资源与个人自主学习需求相结合,形成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高度开放、自主灵活、机会公平,是最能体现终身学习和开放教育理念的教育形式,为全体公民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开辟了途径,提供了制度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不仅凝聚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家和广大自考工作者的集体智慧、胆识和心血,更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积极向上、勤奋好学的优良传统与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创新。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着坚实的法律基础。国家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宪法》第十九条明文指出“鼓励自学成才”,《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刚刚颁布的《纲要》提出要“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30年来,自学考试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严格把握国家考试标准,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2.1亿多人次参加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5500多万,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980多万,相当于130所万人规模大学20年毕业生的总量。另外,有5000多万人次参加了自学考试的非学历证书考试,2000多万人获得了各种证书。许多自考毕业生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
新时期自考的崇高使命和光荣任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从建立至今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1981年到1988年是学历教育的补偿阶段。自学考试为大批被“文革”耽搁的一代人提供了学习机会,缓解了“青年要上学,干部要学历,国家要人才”的社会矛盾。第二阶段,从1989年到2000年是高等教育补充阶段。这个时期,自学考试很大程度上为大批高考落榜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缓解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社会矛盾。第三阶段,从2001年到2010年,特别是以全国考委五届二次会议的召开为标志,自学考试进入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阶段,以发展学历教育为基础,大力发展非学历证书教育,为行业部门培养了大批职业型和应用型的人才。
总结历史,不难看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始终伴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脚步,根据时代需求不断调整和改革自身结构,体现出了鲜明的特色和规律性。当前,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关注民生、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建设小康、维护公平”等一系列方针政策,从政治上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时代精神和核心价值取向。在经济发展方面,2010年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的飞速发展,为我国各项改革和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社会发展方面,我国已进入从温饱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过渡阶段,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文化发展方面看,人们从无选择的、单一的、低水平的文化供给,逐步向有选择的、多元的、高质量的文化需求发展。同时,教育事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体现为两个重要标志:一是国家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二是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我们要站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高度,认清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自学考试制度进行再认识,明确新时期自学考试的使命和任务。
《纲要》将自学考试纳入继续教育的整体改革和发展规划中,提出“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指明了自学考试新时期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崇高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自学考试必须主动转型,自觉定位于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更新人才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加强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与合作,努力搭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立交桥”。
自考要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终身学习需求
一是调整人才培养标准和目标,改革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体系。要努力形成以多样化的教育质量观和多层次的人才观为指导的专业体系,形成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教育内容符合新时期人才培养要求的课程体系,面向职业、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以培养应用型、职业型人才为主,同时兼顾社会文化教育的需要;拓展自学考试发展空间和服务领域,使得自学考试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满足个人发展的学习需要,体现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二是加强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和衔接,探索建设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和国家考试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和国家考试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继续教育快速发展、实现各种教育形式学分互认,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自学考试有国家统一的专业和课程标准,实行完全的学分制度;有灵活开放、富有弹性的学习方式;有广泛参与的社会助学系统;有严格的国家考试制度,在构建国家考试公共服务平台和继续教育“学分银行”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我们要依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一“宽进严出”、“教考分离”的国家考试制度,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制度的灵活开放性,努力搭建与其他教育形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三是坚持国家考试权威性,确保国家考试质量和安全。质量是自学考试的生命线。正因为自学考试以质量求生存,才有今天良好的社会信誉。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科学把握质量标准,始终坚持质量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对自学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统一的专业管理制度,统一的考务考籍管理制度,统一的命题管理制度,确保国家考试的质量。要全面提升自学考试国家题库的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命题质量和水平,注重培养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个人学习与职业发展提供服务。同时,教育考试是社会公平的底线,考风考纪关系到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也关系到学风、民风、政风。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确保自学考试的安全,维护自学考试良好的质量和社会信誉。
四是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关注人的个性、全面、自由的发展,发挥自学考试国家考试的评价、导向、咨询功能,建立科学的考试评价体系。加强考试内容与考试方式的改革,改变自考唯分数论的终结性评价,积极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实现从以纸笔考试为主向纸笔考核与实践考核并重转变;探索开发个性化、多样化的考试评价服务,为个人学习与职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进行结构优化和升级改造,为考生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稳定的服务,以信息化建设推动自学考试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教育是国家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推动经济和社会文化建设、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形式,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我们要抓住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主动适应社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使自学考试制度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伟大进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