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

开学在即,为统筹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校车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完善校车服务方案,严格落实对校车的安全监管责任,主动作为,统筹协调,确保校车安全管理不缺位,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二、加强信息更新。对辖区范围内的校车及驾驶人信息进行梳理,核验校车驾驶人资历,及时更新校车数量、校车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础信息,并严格按照“一车一档”要求,建立更新校车档案。对没有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备案、未办理校车标牌的车辆,立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开展安全教育。各地要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公司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及应急处置方法宣传教育,教育校车驾驶人在行车期间不得接打电话、玩手机、发微信、看网页等危险驾驶行为,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广泛开展上下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诚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校车、不坐超员车辆,切实增强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

四、建立预警机制。秋冬季节雨雪天气较多,各地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关注路况信息,掌握路面实时动态,及时发布安全提醒,提醒驾驶人员按照天气特点安全驾驶,严禁超载、超速,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五、强化源头管控。开学前,要协同相关部门对校车行驶道路、停靠站点、交通标识、校车行驶路线等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车行驶道路安全畅通。各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要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保养检查,杜绝校车带病上路运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及时消除,确保做到隐患清“零”,校车安全上路运行。

六、加大整治力度。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抓好重点路段、重要时段的交通安全检查,加大学校周边路面巡逻执法力度,加强对校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黑校车”上道营运和超载行为,实行“重打击”、“严惩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问题校车接送学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