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师资格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的范围、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南阳市教育局只负责补办加盖南阳市教育局(或南阳市教育委员会)公章的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表),非此类证书(认定申请表)由原发证机构负责补办。补办时个人相关信息需与我局认定教师资格电子档案信息相符。
二、提交资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类。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见附件,除签字、日期外所有信息须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正面1寸免冠证件照1张。
(二)教师资格证书基本信息错误类或变更类。
个人基本信息如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有误。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见附件,除签字、日期外所有信息须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5.姓名需要变更或身份证号码因公安机关错号、重号等发生变更的,需另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情况无需出具。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类。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见附件,除签字、日期外所有信息须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以上证书或表格均可委托他人办理,由被委托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即可。办理地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南区二号楼435房间教师工作科。
也可选择邮寄方式办理。申请人通过快递把相关材料(同时附上寄回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到教师工作科,资料齐全且内容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与我局电子档案相符的,给予补办。我局通过邮政快递(EMS)到付把补发换发材料寄回给申请人。
邮寄地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南区二号楼435房间,教师工作科收(0377-631352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