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泽铭等3223人具备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通告

于泽铭等3223人于2021年7月9日及11月5日两段时间向本机关提出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并提交了申请材料,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的规定,本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南阳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于泽铭等3074人符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温中赟等144人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张凤云等5人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认定于泽铭等3223人具备高中阶段教师资格,并分别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南阳市教育局2021年认定具备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南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