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佳宝等5127人具备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通告
周佳宝等5127人于2022年7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并提交了申请材料,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的规定,本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南阳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周佳宝等4953人符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胡延芳等171人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李莉等3人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认定周佳宝等5127人具备高中阶段教师资格,并分别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南阳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认定具备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南阳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