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职教园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市教育局制定了《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1日

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努力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不断促进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防范学生欺凌事先预防、及时发现、事后有效处置的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防范学生欺凌工作,关系到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和谐幸福,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厅防范学生欺凌20条措施要求,全力做好防范学生欺凌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年级负责人(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防范学生欺凌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防范学生欺凌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之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强化教育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欺凌等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实施欺凌行为。要强化业务培训,将防治学生欺凌培训纳入安全管理干部和校长、教师等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履行监护责任。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学生与其他同学和谐相处,构建积极健康、融洽向上的同学关系,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排查欺凌风险。各地、各学校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持续开展防欺凌隐患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零死角。各学校要加强校内易发欺凌场所监管,对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作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

(四)整治消除隐患。学校要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帮扶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范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措施力度,督促学校做好整改工作,并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依法依规处置。要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依法、妥善、快速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规依法处置。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范畴依法予以处理。

对遭受欺凌的学生,要强化家校社协同,发挥心理健康室、专(兼)职心理健康老师的作用,及时给予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关心关爱其学习和生活,帮助走出心理阴影。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受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六)规范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欺凌事件,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应主动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恶劣的欺凌事件,学校要在发现后30分钟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联系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迅速联络网信部门监测舆情动态;对已发生网络舆情的,要在快查快办、正面发声、管控舆情的基础上,于1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以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

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教育部门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将防范责任分解到部门、到岗、到人。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防范学生欺凌情况纳入县、学校平安创建和文明校园创建,重点进行考核考评。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学校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4月底)。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对防欺凌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5月份)。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6月份)。对摸排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实行闭环管理和签字负责,深化隐患治理、责任治理、制度治理和综合治理。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7月份)。及时总结防范学生欺凌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围绕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剖析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防范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把防欺凌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切实予以高度重视。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治理要求,落实各方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开展好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提升防范学生欺凌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推动健全部门治理联动机制,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和“护校安园”工作,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会商联动,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等,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家校共育共防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防欺凌措施和欺凌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引导家长掌握防欺凌常识,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履行监护责任。要设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防学生欺凌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强化舆情引导,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导,确保落实到位。各地要将防范学生欺凌工作纳入校园安全督导范围予以重点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好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调研。

各地和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要于9月5日前将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邮箱:nysjyjaq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