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第二批“五育”并举实验区和 实验学校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364号)要求,按照“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自评申报的程序和方法,经学校自评申报、县区审核推荐、市级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卧龙区为河南省第二批“五育”并举实验区推荐对象,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等14所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五育”并举实验学校推荐对象。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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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