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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出台

南阳市教育局 https://jyj.nanyang.gov.cn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来源:

    我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已经出台。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将继续实行正取生(含分配生、统招生)、择校生制度。

  计算机采集报名信息

  今年中考报名工作要使用计算机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考生亲自填写报名表(卡)和南阳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在对个人基本情况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当场输入电脑。

  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填报志愿在文化课统考之前进行。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输机后,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或改动志愿。凡志愿有改动、涂抹现象的,一律按无效处理,并由有关责任人负责。 

  市一中面向各县招收两个新生班

  市一中今年继续面向各县招收两个新生班,并鼓励和支持考生报考。

  市五中宏志班招生50名

  市五中今年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新生50名,并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免除学费、书费、住宿费及适当补助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

  

  综合评价和综合素质评定

  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和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测评计入中招总成绩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三科按满分15分,体育测评按满分30分分别计入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分4个等级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等级和总成绩的等级。C等为合格等级。各学科成绩等级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总成绩的等级由市教育局依据学生的考试结果确定。

  录取办法和批次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仍实行分级管理、分别录取的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正取生(含分配生、统招生)、择校生制度。择校生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不含择校生)的30%,现有比例已低于此标准的不再提高。

  全市普通高中的录取批次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取生录取工作没有结束前,其他高中不得进行录取。

  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顺序为:宏志班、市一中面向全市班、分配生、统招生、择校生。

  分配生的录取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

  分配生的招生对象为普通初中在籍,且连续在本校学习3年的应届毕业生。

  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法是按照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基准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线下20分确定为该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分配生的录取是按照分配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录取。录取结果在南阳市基教网(www.nyjjw.com.cn)上公示三天。经检举,查证不符合录取条件属实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名额转入统招计划。

  各县区要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生源地各初中,比去年多出5个百分点。卧龙区和宛城区省级、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南阳市一中、二中、五中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另行通知);各县普通高中的分配生方案由县区教育局拟定,经市教体局审核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统招生的录取

  统招生的录取是根据统招生的计划、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择校生的录取

  择校生在正取生录取之后进行。市教育局将公布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线下考生。择校生的总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不含择校生)的30%。

  今年择校生将继续实行网上录取,按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志愿,择优预录。市教育局会同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30%的总数,按11.5的比例确定择校生预录名单,在网上(www.nyjjw.com.cn)公布,学校根据预录名单在网上进行预录,由学校通知考生限期缴费,先缴先录,额满为止。

  通知书的发放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加盖招生专用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应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的招生专用章,否则无效。

  学校不得提前招生

  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拟组织单独考试的地方和学校要立即停止;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退还所收的费用,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普通高中分校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要严格按照四独立的要求和批准规模开展招生工作。严禁一校两制。要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育教学。凡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停止招生。

  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所有高中的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该控制分数线。凡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奖励与照顾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录取时,对应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报考其他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5分。

  二、归侨、侨眷考生学业成绩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

  三、烈士子女照顾20分;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现役军人子女(南阳户籍)按中共南阳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意见》文件执行。

  四、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五、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时照顾10分。

  七、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