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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民办学校(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教育局 https://jyj.nanyang.gov.cn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来源:

南阳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202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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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民办学校(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局),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全市民办学校管理,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全市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023年新审批的民办学校(不满一年的),也参加本年度年检。

二、年检主要内容

(一)党建思政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发挥情况;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情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园稳定情况。

(二)办学条件方面。学校土地、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硬件建设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及权益保障等软件建设情况。

(三)资产财务管理方面。学校法人财产落实情况,资产财务管理与经费收支等情况。

(四)办学行为方面。章程的制定执行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运行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等情况,规范招生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五)创新及特色方面。年检的具体内容见《南阳市民办普通中小学(中职)年检评分表》(附件2),《南阳市民办幼儿园年检评分表》(附件3),《南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附件4)内容进行年检。

三、年检程序

(一)各民办学校从即日起,进行本校(园)2023年度办学情况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按要求准备好年检材料。

(二)各县市教体局于2024年1月起,开始组织对辖区内民办学校进行年度检查,2024年2月底前,完成年检工作。

(三)市教育局视情况组织抽检,3月下旬公布年检结果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四、年检提交材料

(一)南阳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表(附件1)

(二)按照办学类型对应的年检评分表自评赋分并提供自评得分的逐项佐证材料。

所有提交材料分别以纸质档(加盖公章)和电子档上报。纸质材料需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年检小组,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体局、民办学校各一份。各学校电子档经所在县市区教体局汇总后于2024年2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科。

五、年检结果及应用

(一)民办学校年检结论分为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根据年检得分和日常办学行为记录综合确定结论。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700以上至900分为合格,600分及以上至700分为基本合格,60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市区教体局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 “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 “不合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2.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违反规定使用办学许可证、印章及财务凭证的;

3.非法颁发或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4.办学条件已明显不能满足教育教学要求的,或校舍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建设工程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的;

5.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备案,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

6.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擅自变更、增设办学地点的,超范围办学的;

7.未按照规定备案及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的;

8.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合法权益的;

9.未依照国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或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10.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11.抽逃资金或侵占、私分、挪用民办学校资产的;

12.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3.因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检查被通报批评的;

14.因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情况;

15.消防、安全及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或本年度因校方责任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16.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周边存在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和安全等情况需要学校(幼儿园)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和迎检准备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管理不善、办学行为不规范、存在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良行为的,要立即整改。凡有虐待侵害幼儿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校(园)长和相关教师责任,并对相关学校(幼儿园)作“不合格”处理,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各民办学校应根据年检工作通知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填写相关表格,按时报送年检材料,为检查组提供真实数据及佐证资料,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工作,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三)年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要及时上传到市民办学校信息管理平台。同时,市教育局将汇总年检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
(四)有关工作人员在年检过程中,应当依法行政,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联系人:李昊腾 联系电话:18272758566
邮箱:nymbjy@sina.com


附件:

1.南阳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表.docx

2.南阳市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年检评分表.docx

3.南阳市民办幼儿园年检评分表.docx

4.南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评分表.docx



南阳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