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教育


教安〔2023272

———————————————————————————————


关于印发《南阳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职教园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南阳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28日



南阳市教育系统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3〕2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8号要求,依据《南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消安〔2023〕4南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南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消安办〔2023〕43和《南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70等工作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消防、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场所、燃气、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害玩具等六个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并配合做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行动,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四、主要内容

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认真分析研判,找准冬春季节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责任分工是否明确;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考评奖惩等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转是否完好,监控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业务能力是否过硬;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是否有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各类消防设施是否缺失或存在故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或封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是否符合标准,防火门是否损坏和正常关闭;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破损开裂、脱落,管道井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场所部位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完好。同时,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增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频次。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是否明确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设置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并经过上岗培训;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和隐患排查等制度,是否有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和废弃回收处理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是否建立有危险化学品目录与台账,登记是否规范并及时更新;购置危险化学品时是否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是否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是否配备必要安全设施、装置等;是否制定有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校园建筑施工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等建筑施工场所:施工单位手续是否齐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各方签订合同中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是否存在非法分包、转包等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研判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是否设有围挡并实行封闭式管理,是否有规范、整齐、统一、完善的标牌和警示标志;各类建筑施工场所是否由有相关资质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电焊操作是否履行正规审批手续,人员是否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作业时是否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禁未批先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坍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有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等。

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是否主动同燃气部门对接,采取“领导+专家”模式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包括对食堂、锅炉房、出租出借场所、宿舍等燃气使用场所的全覆盖隐患排查,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和责任人工作清单;是否使用超期使用、报废、安全配件不全的不合格气瓶;是否擅自将气瓶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是否存在未规范安装自闭阀切断阀、燃气自动报警装置,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室内管道包裹、老化、锈蚀、泄露,未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操作规程等情形;燃气灶具、管道、配件等是否使用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包含学校管理的住宅区和宿舍楼等场所。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聚焦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钢结构和大跨度建筑等部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对各类管网、线路、设施的检查;落实校园防灾减灾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重点检查是否修订完善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做好除冰、扫雪等装备准备等;加强冬季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重点对学生聚集场所、学生活动重要时段、易受极端天气灾害影响的设施设备和生活医疗物资等全面进行排查;加强特殊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情况发生;严格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有害玩具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学校要严格校园常管理,对教室、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校园隐蔽场所等进行摸排,严禁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和“萝卜刀”“鼻吸能量棒”等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玩具等带入校园;加强“进校园”的各类教玩具和学生用品的监督检查,对于集中采购的建立“双审查”责任制;学校要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让学生正确识别和自觉拒绝危险有害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各类商铺和流动摊贩管理力度,查堵有物理、化学、可燃性危害以及不良行为引导的玩具和学生用品,整顿肃清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严禁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商铺混搭销售“笔中刀”“泡大珠”等危险类非玩具用品,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配合做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工作。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内售卖、存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教育事业单位公车运输烟花爆竹;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加强对师生教育引导,遵守当地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教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动“六查一打”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开展,严格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件(事发生。

严格落实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真正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严密组织实施。要实行“专家+专业+专班”工作机制,即“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抽调专业力量排查,成立专班跟进落实”灵活运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交叉互查、“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提醒警示、巡查、重点管理等措施,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严肃问责问效。要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推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建立通报、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倒逼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要狠抓责任倒查,对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地、各学校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专班架构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并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每周三下5时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每月28日前报送月工作推进情况;2024年3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人:王卫红

联系电话:63133127

箱:nysjyjaqk@163.com


附件:全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重点领域


发现一般隐患数(处)


整改一般隐患数(处)


整改率


发现重大隐患数(处)


整改重大隐患数(处)


整改率


警示约谈(人数)


开展宣传培训

备注


场次

人数

1

消防











2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











3

校园建筑施工场所











4

燃气











5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6

有害玩具











合计











正反面典型案例:工作亮点,或存在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情况(通过日常了解掌握和督导检查发现)。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填报数据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的累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