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教育局
教体卫艺〔2023〕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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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职教园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南阳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1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聚焦教育强市和健康南阳建设,以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夯实学校卫生条件保障,将健康素养融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将健康促进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将健康教育渗透学生学习实践生活诸环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学和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创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建立健全学校健康治理体系、健康教育体系、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帮助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降低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发病率,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成长。
(三)创建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二、创建标准
1.南阳市健康学校建设规范(试行);
2.南阳市健康学校评估细则(试行)。
三、实施步骤
健康学校创建工作自2024年1月开始,今后每年开展。健康学校由学校自主申报,县级初审,经市级评估认定后统一命名。
(一)宣传发动。各县区、各学校按照市级统一部署,迅速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学校创建。各学校对标《南阳市健康学校建设规范(试行)》(附件1),全面查漏补缺,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管理水平,争创健康学校。经自查达到创建标准的学校,于2024年3月底前填写南阳市健康学校申报表(附件3)报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并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申报表直接报市教育局。
(三)县级初审。县区教育部门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核验收,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向市教育局推荐,于2024年4月底前将学校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市教育局。
(四)评估认定。2024年6月底前,市教育局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专家现场评估,依据《南阳市健康学校评估细则(试行)》,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打分,对符合条件的学校,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学校建设是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是系统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县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各学校要站在维护学校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的高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扎实推进工作。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要矛盾,因地因校制宜,找准创建切入点,从基础工作抓起,优先解决师生关注的以及影响学校整体面貌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层面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注重管理与服务创新,充分发挥师生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整合校内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社会资源,切实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各学校要落实相应工作经费,加大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资金投入,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师资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健康学校创建目标。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区、各学校要将健康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健康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评一次,复评合格的学校,保留称号;对复评不合格的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半年,整改期满仍不达标的,取消其健康学校称号。
(五)经验交流推广。要及时总结提炼健康学校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范式。要组织校际协作交流和共建共享,开展教师健康教育教学能力、学生健康素养、学校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学校建设成果展示与交流,发挥好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共同进步。
市教育局工作部门:市中小学校健康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丽,联系电话:63158889,13937779712
地址:南阳市兴隆路市教育局南区一楼
电子邮箱:nybaojianzhan@163.com
附件:1.南阳市健康学校建设规范(试行)
2.南阳市健康学校评估细则(试行)
3.南阳市健康学校申报表
4.南阳市健康学校汇总表
附件1
南阳市健康学校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中小学校师生健康安全风险,减少、控制常见健康危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更好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健康学校建设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健康学校建设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 健康学校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实施、专业指导、社会参与”,通过建设健康环境、完善健康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化等,不断提升师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学校建设与师生健康协调发展。
第五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二章 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 教室、学生宿舍、厕所、运动场所等建筑设计和基本设施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教室采光照明、室内声环境、课桌椅配备、电子屏幕产品等达标。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
第七条 校园环境整洁卫生,绿化美化。配置洗手设施,教室每日通风换气。校园设施设备环境检测达到国家标准。重点场所定期清洁消毒。垃圾分类、清理及时。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
第八条 学校食堂、分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合理设置排烟口,实行明厨亮灶。为师生提供营养均衡、烹调合理的餐食,避免高盐、高油、高糖饮食。学校饮用水供应充足并符合国家标准。非寄宿制学校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出售食品的小卖部、超市、自动售卖机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无销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现象。建设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第九条 校园内安全、消防等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建立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校园周围环境、交通环境和治安环境,防止师生发生伤害。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 完善健康服务
第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设置校医院、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鼓励与当地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合作,为师生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十一条 落实师生健康体检制度,定期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建立师生健康档案,针对师生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第十二条 配合开展学校传染病监测,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新生入学、转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第十三条 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针对高中阶段学生开展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培训。
第十四条 设置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服务,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为有需求的师生提供心理疏导和援助。
第四章 加强健康教育
第十五条 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课程计划,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鼓励将健康教育与各学科教学有机融合。结合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和技能的考查,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卫生纪念日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
第十六条 通过课堂、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队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教授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与伤害防控、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第十七条 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按要求报送视力监测主要信息。落实眼保健操制度。开展预防近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爱护眼睛的意识,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学校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等电子屏幕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统一保管。鼓励采用纸质作业。学生近视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
第十八条 落实体育课课时要求,中小学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倡导家长落实学生每天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发展特色体育项目,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和运动技能。学生肥胖率应逐年下降。
第五章 倡导健康文化
第十九条 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健康标识等多种形式传播正确的生命观和健康理念,传承中医药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校园健康文化氛围。
第二十条 通过家长会、家长健康讲座、告家长通知书等多种形式,提高家长对学生健康的关注,家校携手共同促进学生健康。
第二十一条 建设无烟学校,在校门口及校内重点区域张贴或摆放醒目的禁烟标识,校园内无人吸烟,无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现象。师生应带头在公共场所遵守控烟有关规定。校园周边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第二十二条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引导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珍惜水电,爱粮节粮,垃圾分类投放。
第二十三条 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第二十四条 营造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教职员工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关爱身体残疾、家庭经济收入低、留守儿童等学生,为其提供心理支持和生活帮扶。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以及体罚、性侵害等事件发生。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五条 将健康学校建设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专人负责建设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职责分工。
第二十六条 分析评估师生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制订健康学校建设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
第二十七条 制订促进师生健康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完善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教学过程卫生管理、健康教育课程、重大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卫生管理、师生健康体检、校园禁烟、校园欺凌防治、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与成瘾预防管理及校方责任险等制度。
第二十八条 建立多方沟通渠道,动员学校师生、家长、社区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健康学校建设。完善健康副校长派驻制度,共享体育场地设施、卫生健康服务等资源。
附件2
南阳市健康学校评估细则(试行)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一、组织管理(13分) | 工作安排 | 成立校长为组长的健康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例会。 | 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得1分,副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得0.5分;领导小组每学年召开例会研究健康学校工作满2次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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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健康学校建设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体现健康学校工作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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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显示有健康学校建设相关经费得1分。 | ||||||
有专人负责健康学校工作,定期邀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建设健康学校建设能力。 | 有专人负责得1分。接受过健康教育培训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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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健康学校建设工作计划,根据学校特点和学生主要健康问题,选择合适的健康问题作为切入点。整理收集工作记录,完成简要年度工作总结。 | 有健康学校计划得0.5分,计划合理、重点突出,得0.5分。有详细建设过程记录得0.5分,有年度健康学校工作总结得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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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制订促进师生健康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建立完善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教学过程卫生管理、健康教育课程、重大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卫生管理、师生健康体检、校园禁烟﹑校园欺凌防治﹑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与成瘾预防管理及校方责任险等制度。 | 学校制定促进学生健康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每个得0.5分,最高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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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生活环境(24分) | 环境卫生 | 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学校环境整洁优美,无卫生死角,无安全隐患。使用卫生厕所并保持清洁。新建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女生15人一蹲位,男生30人一蹲位,有洗手设施。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鼠、蚊、蝇、嶂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 | 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校园无垃圾堆积,得1分。随机进入一个厕所,数量够用得1分,清洁卫生得1分。查看病媒生物记录报告,符合标准得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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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环境 | 符合无烟学校参考标准。校内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草销售和广告,有禁烟标识。 | 有禁止吸烟标识得1分,学校内无人吸烟得1分,无烟头得1分,无烟草销售和广告得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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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设施 | 教室采光照明符合要求。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不低于2 米;桌椅每人一席;教室采光照明达标,应配备9盏以上40瓦荧光灯。 | 实地查看,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距离大于2米,得1分。学生一人一桌椅,得1分。教室灯光明亮,达到国家标准,得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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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饮食 | 提供安全、合理的营养膳食,提供充足、安全的饮用水(饮水机产品取得卫健行政许可)。 | 提供来源安全的饮食得1分,膳食结构合理得1分。提供充足、安全的饮用水得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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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三证齐全,清洗及三防设施完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 学校食堂证件齐全得1分,厨房和就餐清洁卫生得0.5分,设施完好得0.5分,管理规范有序得2分,无出售食品的小卖部、超市、自动售卖机得1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如生熟食品未分开存放、食品留样不规范、原料半成品未分开存放、陪餐制度记录不全等),每发现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
安全措施 | 校园内安全、消防等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建立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校园周围环境、交通环境和治安环境,防止师生发生伤害。 | 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得3分。建立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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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康服务(29分) | 卫生室/保健室和人员 | 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 寄宿制学校设立卫生室得3分,未设卫生室但有医院医生定点诊疗得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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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 | 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得3分,无专门人员但有医院医生定点定期来校诊疗得2分。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有配备保健教师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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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为学生提供健康教育、医疗服务和心理辅导。 | 定期接受培训得2分;定期为学生提供健康服务得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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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和服务 | 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机制。新生入学建立健康档案。每年组织师生健康体检,针对师生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 有学生健康档案得1分。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得2分。有专门针对性干预措施得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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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机制。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传染病监测和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工作。 |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理预案得1分;有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记录得1分;学校卫生数据报送及时得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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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预防控制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营养不良、贫血等学生常见疾病。 | 有预防控制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营养不良、贫血等学生常见疾病的具体措施,每项措施0.5分,最高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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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学生到卫健部门指定机构接种常规疫苗和应急疫苗,儿童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 | 查验疫苗接种卡,得1分。适时提醒学生接种疫苗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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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针对高中阶段学生开展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培训。 | 有相应药品和器材设施得2分。高中阶段有心肺复苏培训记录得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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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服务,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为有需求的师生提供心理疏导和援助。 | 建有专门心理辅导室得1分。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得1分。有师生的心理咨询记录得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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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教育(21分) | 健康教育课 | 学校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健康教育课时。与各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 | 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得1分。有专兼职健康教育师资,得1分。有健康教育教学材料,得1分。体现有健康教育的学科渗透,得1分。落实每学期不低于4课时健康教育,得1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课考试或测评,得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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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锻炼 |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体育课课时应达到小学1-2年级每周4学时,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逐年上升。 | 课时数符合要求得2分。没有体育课当天安排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得1分。近3年内,肥胖率逐年下降,且低于同期全市同学段平均水平,得1分。近3年内,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逐年上升,且高于同期全市同学段平均水平,得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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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防控 | 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眼保健操制度。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爱护眼睛意识,养成科学用眼习惯。规范电子屏幕产品管理使用。 | 每年春、秋两期按要求报送视力监测主要信息,得1分。建立眼保健操制度并落实,得1分。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爱眼日宣传教育等活动,得1分。近3年内,近视发生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且低于同期全市同学段平均水平,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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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活动 | 依托健康主题健康教育,结合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通过课堂、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队会等,以及电子屏、宣传栏、健康标识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学生教授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 每学期健康教育活动≥4次,得2分;<4次,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学生社团、志愿者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利用网络或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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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互动(13分) | 家校互动 | 定期召开健康教育主题家长会,为家长开设健康讲座,邀请家长参与学校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健康促进学校理念,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家长共同促进学生健康。 | 创建期间,每召开1次至少覆盖一个年级的针对家长的健康主题家长会、家长健康讲座、亲子健康活动得1分,最高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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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健康支持 | 争取政府和社区支持,共享体育文化场地、设施等资源。 | 学校与社区共享体育、文化资源,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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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周围环境清洁安静,有明显的交通提示。 | 学校周边环境整洁得2分,有交通提示得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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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区联合开展健康相关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学生参加两次社区健康实践。 | 每学期与社区联合开展有学生参加实践的健康主题活动,1次2分,最高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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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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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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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南阳市健康学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准确填写全称) | ||||
教育行政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 ||
申报学校 联系方式 | 学校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 ||
项目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教师情况 | (主要填写学校教师数、专职体育教师数、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数、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数等) | |||
学生情况 | (主要填写班级数、年级数、学生数、男女学生数等) | |||
申报理由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可另附页,根据格式可自制。
附件4
南阳市健康学校汇总表
县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别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注:学校类别可按“A小学,B初中,C高中,D完全中学,E九年一贯制学校,F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G中等职业学校,H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