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市第一批民办中小学特色 示范校的通知
南 阳 市 教 育 局
教民〔2023〕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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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市第一批民办中小学特色
示范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教育局),职教园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遴选活动的通知》(教办民〔2023〕130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一批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遴选工作。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人员,通过材料评审、实地查看、综合评审和公示等环节,遴选确定了17所全市民办中小学特色示
范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第一批确定的全市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要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突出办学优势,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规范上下功夫,要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推进依法规范办学等方面走在前列,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持续不断加强高标准特色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组织开展民办中小学特色办学交流活动,充分展示办学特色,辐射带动一批民办中小学向着特色化方向发展,为推动全市民办中小学校特色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各县市区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跟踪问效,要把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建设与推动本地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办学结合起来,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引导本地民办中小学校办出精品、办出特色,规范各类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使特色发展、规范办学成为民办学校发展的基本遵循,推动民办学校健康特色规范发展。
3.市级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荣誉3年一个周期,各县市区要加强跟踪督导,在周期内发生重点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师德师风问题、各类严重违规办学等行为的,一旦发现查实,立即撤销称号。同时,以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创建为牵引,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引导规范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附件:南阳市第一批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名单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南阳市第一批民办中小学特色示范校名单
1、内乡县郦都学校
2、邓州市春风学校
3、新野县文府书院
4、卧龙区博雅学校
5、社旗县宛东实验高级中学
6、淅川县德威书院
7、方城县清华园学校
8、南召县淯阳学校
9、宛城区建业小学
10、西峡县宛西育才实验学校
11、卧龙区张衡学校
12、内乡县复兴学校
13、唐河县洪瑞书院学校
14、高新区诗涵幼儿园
15、镇平县石佛寺镇玉都幼儿园
16、桐柏县淮北新区幼儿园
17、示范区东方金桥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