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南阳市教育局
教体卫艺〔2023〕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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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中心,职教园区、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局属各学校:
为规范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日常工作,强化“教会、勤练、常赛、常展”,以评促建,丰富体美劳实践活动,南阳市教育局制定了《南阳市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阳市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南阳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日
南阳市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评价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中小学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增强劳动意识为目标,以实施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机制改革为主线,以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日常工作为先导,强化“教会、勤练、常赛、常展”,坚持以评促建、以评增效,不断改善基础条件,丰富体美劳实践活动,补短板、打基础、建机制、求质量,把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方式
坚持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工作以日常开展的体美劳活动和竞赛为基础,采用日常评价和学年评价相结合,按照评价内容与标准,通过“听、看、问、查、赛”的方式,按属地、分级对学校体美劳工作进行评价。
三、评价办法
评价分日常工作和竞赛两部分,体育工作、美育工作、劳动教育各100分,总分值300分。
(一)日常工作评价
1.体育工作(60分)
①组织管理(10分)
师资配备:按照国家体育教师配备标准要求,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学生与教师配备比例200:1。
场地保障: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体育场地器材,满足学生教学和活动需求。
按照《关于明确南阳市中小学校体育教师工作服装费标准的通知》(教体卫艺[2019]89号)文件要求,每年按照标准为体育教师购置工作服装。
以学校体育教师配备、经费投入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置为评价依据。
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15分,开齐上好体育课5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10分)。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并将上述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认真组织实施。评价以全面抽查复核为准。
③举办校级体育运动会(10分)。每学年举办2次全体学生广泛参与的以田径、篮球、足球等项目为主的运动会或体育节。根据学校比赛秩序册或方案、比赛录像进行评价。
④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分,学生体质健康、视力各10分)。每学年按照国家、省、市、县级的要求,如实上报学生体质健康及视力测试数据。以国家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体质健康优良率大于省定50%标准的得满分,优良率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2分;近视率低于省定中小学平均近视率得满分,每上升5个百分点扣2分。
⑤体育特色学校、项目学校(5分)。学校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县特色学校、项目学校,并通过认定,以公示文件为准。
2.美育工作(60分)
①组织管理(10分)。
师资配备:按照国家美育教师配备标准要求,配足配齐美育教师,学生与教师配备比例220:1。
经费保障:学校要有美育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落实到位。
场地保障:按国家标准配备专用音美教室,社团活动教室,能满足学生美育教学和美育实践活动需求。
以学校音美教师配备,经费投入和学校美育功能室设置为评价标准。
②开齐开足美育课(15分)。根据河南省课程标准小学1-6年级每周音美各2节、7-9年级每周音美各1节,高中艺术课每周不少于1节课要求,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实现教学目标,每生会唱五首爱国主义歌曲。评价以学校提供课表及抽查为准。
③成立艺术社团(10分)。各学校要成立合唱,器乐,舞蹈,戏曲,书法,绘画等艺术社团,做到校校有社团、班班有歌声、年年有活动。评价以社团教案、化名册及图片为评价标准。
④组织艺术节活动(15分)。学校每年要组织艺术节,合唱比赛,书法绘画比赛等。根据学校艺术展演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活动现场视频、图片以及参加省市县区级比赛获奖证书为评价标准。
⑤美育示范校,项目学校(10分):学校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县(区)特色学校、项目学校,并通过认定,以省市县(区)级文件为评价标准。
3.劳动教育
①组织管理(10分)
场地保障:中小学校建好配齐劳动教育实践教室、劳动工坊、实践基地等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不少于3个,配备配套劳动工具、器材,能满足开展劳动实践活动需求。
师资保障:根据需要配备劳动教育专职教师,多形式聘用兼职劳动教育教师,建立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
以学校劳动教育教师配备和劳动教育场所设置为评价依据。
②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10分)。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评价以学校课程表和全面抽查为准。
③组织劳动教育周活动(15分)。每年“五一”劳动节后第一周为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周,以集体劳动为主。开展多样化劳动实践活动,把劳动教育周活动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学校常规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有机联合起来,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并积极做好活动总结和优秀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以报送的活动总结和优秀典型案例进行评价。
④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活动(15分)。中小学生每学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劳动技能和成果展示活动。以举办的规模、学生参与劳动活动和掌握劳动技能情况为评价标准,根据学校活动方案和活动现场视频、图片进行评价。
⑤开展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10分)。积极组织、申报省、市、县(区)特色学校并通过认定,以省市级文件为评价标准。
(二)竞赛活动评价
中小学体美劳竞赛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指导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内、校际和区域性竞赛活动。内容包括体育竞赛,合唱、舞蹈、器乐、戏曲、艺术节、书画摄影等美育展演活动、劳动技能大赛。各学校须参加县级比赛,层层选拔,方可逐级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比赛,市直学校纳入县区选拔。县区级、市级举办各类竞赛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对比赛成绩进行公布,对获奖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
1.体育竞赛(40分)。根据《河南省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教体卫艺〔2023〕61号)要求,省级单项竞赛设置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等项目,每年一届,比赛设项不少于15项。市级单项竞赛设置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跳绳等项目。县级结合本县(市、区)特色,在省级、市级竞赛项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县级竞赛项目。每年组织本地普及度高、学生参与度广的单项体育赛事,合理确定比赛时间和比赛频次。组织和选拔出本县代表队参加市级竞赛。校级竞赛平台。学校要全年开展常态化体育竞赛活动,用体育比赛引领体育教学。学校每年举办春、秋季两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确保每个学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体育竞赛活动,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以国家级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等特色学校为示范引领,小学一、二年级要开展以兴趣培养为主的趣味性体育活动;三年级以上要有班级、年级代表队,学校要有校代表队。班级比赛,要求每位学生都有参与机会;年级联赛,要求每班每学期比赛场次不少于10场,做到班班有组队、周周有比赛。
评分标准:学校团体、学生个人在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与体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奖项的,分别按具体奖次加分。其中学校团体及学生个人在市县级体育竞赛中获前四名的按一等奖加分,获四至八名的按二等奖加分,获其他名次的按三等奖加分;学校团体项目的“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按同一级别学校团体二等奖的分值加分;个人项目的“道德风尚奖”按同一级别个人二等奖的分值加分,不可叠加于同一级别个人奖项;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的获奖,累计加分;破记录的给予该级别项目双倍分值。认定以公示文件或奖状为准。(具体加分标准详见附件)
2.美育活动(40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市教育局每三年组织一次中小学生艺术节,每两年交叉组织一次中小学生戏曲节,舞蹈节,合唱节,器乐节,教师合唱节等。各县区教体局要成立教师合唱团,积极参加省市县(区)级教师合唱比赛。根据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县区级中小学生艺术节、戏曲节、舞蹈节、合唱节、器乐节等各类艺术展演活动。学校每年要组织艺术节,合唱比赛,书法绘画比赛等。
评分标准:省市县(区)级各类展演活动分设一、二、三等奖,学校在省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展演活动中,音乐类获得集体奖项的,分别按具体奖次加分。师生在美术类活动中获个人奖项的,学校分别按具体奖次累计加分。学校获优秀组织的按集体三等奖加分。认定以正式文件为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3.劳动技能大赛(40分):为展示我市新时代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成效,六一”儿童节前后,组织中小学生劳动技能大赛。各县区、局属学校按照市级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各项比赛活动,择优逐级推荐劳动技能优秀学生参加市级比赛活动,市教育局依据比赛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评分标准:劳动技能大赛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每个组别原则上设一、二、三等奖,每个项目设最佳创意奖(最佳合作奖),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同时每个组别学校团体在县、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劳动技能大赛中获得县、市、省奖项的,分别按具体奖次加分。其中“优秀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合作奖)按同一级别学校团体三等奖的分值加分。认定以正式文件或奖状为准。(具体加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评价结果运用
(一)对校长职级评审认定评分,按照学校参加体美劳等各类竞赛,各级教育部门下发的表彰文件为准,具体分值计算方法依据《南阳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文件为准。
(二)对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对普通高中学校体美劳工作的赋分按照《南阳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文件中的分值进行折合计算。
(三)作为奖励依据,评价结果作为市级表彰体育艺术先进学校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本评价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体美劳竞赛竞赛赋分标准
附件:
体美劳竞赛竞赛赋分标准
奖次类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省级 | 市级 | 县区级 | 省级 | 市级 | 县区级 | 省级 | 市级 | 县区级 | |||
美育、劳动教育类团体奖 | 15 | 13 | 12 | 13 | 11 | 10 | 11 | 9 | 8 | ||
个人奖 | 4 | 3 | 2 | 3 | 2 | 1 | 2 | 1 | 0.5 | ||
省级及以上表彰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市级 | 县区级 | 市级 | 县区级 | 市级 | 县区级 | ||||||
体育类团体奖 | 15 | 13 | 12 | 11 | 10 | 5 | 3 | ||||
个人奖 | 5 | 4 | 3 | 3 | 2 | 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