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南阳最美教师”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南阳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师〔202324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23“南阳最美教师”评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基层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决定对马艳玲等20名“南阳最美教师”予以表彰拟表彰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23日至29日,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7-63135225

联系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4楼435教师工作科

邮政编码:473000

附件:2023“南阳最美教师”拟表彰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