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南阳市汉冶中学所有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 管理原则:坚持依法治教、以人为本、民主公平、激励为主、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第四条 爱国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五条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勤恳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条 关爱学生,尊重个性。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第七条 为人师表,举止文明。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 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指责、训斥家长。
第九条 终身学习,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章 教学常规管理
第十条 备课制度
1.实行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教师须深入钻研教材,了解学情,精心设计教案。
2.教案应规范、实用,明确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课堂练习及课后作业等环节。
3.定期开展教研组、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
第十一条 上课制度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无故缺课。上课期间关闭通讯工具,不擅离岗位。
2.教学目标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教学方法灵活,注重启发性和互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课堂氛围。
3.语言清晰、准确、生动,板书工整、规范。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第十二条 作业布置与批改
1.作业布置要精选、适量,难度适中,体现分层要求。
2.认真、及时批改作业,批语要有针对性、鼓励性。对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
3.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第十三条 辅导与评价
1.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疑问,做好培优补差工作。
2.按规定组织考试、考查,严肃考风考纪。考试后及时进行质量分析,改进教学。
3.评价学生要多元、客观,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第四章 教研与专业发展
第十四条 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校、区、市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学术交流和培训进修。
第十五条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完成以下任务:
1.上一节公开课、研讨课或示范课。
2.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教学论文、案例或总结。
3.听课不少于规定节数,并做好记录和评价。
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对取得突出教研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记录教师的培训、教研、获奖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
第五章 考勤与请假制度
第十八条 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早退。
第十九条 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因私外出需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十条 请假须提前办理手续(急病、紧急事故除外)。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细则执行。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表现、工作量、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研成果等。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直接挂钩。
第二十三条 奖励
对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四条 处罚
对违反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或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资格,直至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汉冶中学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阳市汉冶中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