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建设,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平时预防到位、意外消除高效,尽最大程度做好防范工作,降低全校师生火灾引发的生命、财产损失,特修订、制定本体系,指导全校教职员工按体系要求做好常规落实、消除减灾工作。
本体系由日常管理体系工作内容、责任界定,特定情况处理办法,相关制度汇编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成立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乔栓旺、李冰
副组长:吴长献
成员:黄迎辉、江宛霞、陈玲
工作职责: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进行全面领导和安排部署。火情发生后,副组长担任火情处置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火情处置副总指挥,其他成员承担总指挥分配的临时工作。
2.成立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发展中心。
办公室主任:唐天星;副主任:马克让。
成员:杜随成、张印恒、李利人、雷雨、罗东、刘德印、刘明江、张军、刘秩、叶军、宋奇克。
工作职责:承担全校安全消防的指导、检查、培训,公共消防设备的配备、维护、常规保养、疏散演练的组织落实,火情处置,具体场所和人员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成立消防安全督查机构
挂靠在发展指导委员会督查组,组长:齐长江。
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价。
二、场所消防管理体系
学校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采取层级分包,各司其责,把消防防范工作按场所对应归口做实做细。各场所日常消防管理包括人员行为管理、设备管理、消防器材管理、隐患排查和消除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因消防管理不善,引发火情,按归口进行逐级追责、问责。
场所消防管理体系图。

三、人员消防管理体系
消防安全的主体是具体人员,因人员行为引发火情,或因培训、管理不善引发火情的,按人员归口逐级追责、问责。
人员消防管理体系图

四、日常消防管理体系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制定工作标准,明确检查范围,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
(2)根据需要配齐配足各类消防器材。
(3)对消防器材进行常规养护。
(4)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消防培训、疏散演练等活动。
(5)协助处理突发火情。
(6)日常检查处理流程图。

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检查一般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发布,各部门按照消防要求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整改检查。对未按期消除消防隐患的,按部门归口对责任处室进行处罚,当季平时考核优秀实行一票否决。
2.部门主任、级部主任职责
(1)对归口场所消防工作负责,对归口场所消防器材工作状态进行常规检查,确保正常使用。管控本部门归口场所、人员消防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对归口人员负责,管控归口人员日常行为,及时开展相关培训、演练、教育工作。
(3)自检、排查出的隐患消除流程图

五、火情处置
(一)火情处置流程。

现场教职工首先打开消防通道,组织现场学生安全撤离。然后使用周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若火势较大,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汇报校长。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警时注意讲明着火点具体位置、火情发生时间、当前火势,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校长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处置,做好三点工作:一是组织力量进行人员疏散,二是组织力量进行火情扑救,三是派出人员引导消防车辆快速到达着火地点。
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本校教职员工为主进行消火处置,全体教职员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组织人员有秩序疏散,如有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注意说明学校具体地点,伤亡情况。
消防车到来之后,教职员工要做好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处置的基本原则:“人员逃生第一”,“边救火,边报警”,“先救人,后救物”。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二)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制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干粉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三)扑救注意事项
1.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尽量查明火情引发原因,如是电源引起,立即切断电源。
3.注意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4.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及时把伤员送往医院急救,按领导安排通知其家属,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善后处理。
(五)调查原因、启动追责问责。
六、消防安全具体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其他相关制度见附件《南阳市一中消防制度汇编》,学校各级各类部门,全体教职员工严格按照相应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本管理体系自发布之日执行。
南阳市第一中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6日
南阳市一中消防制度汇编
一、南阳市一中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1.专业防火安全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防火巡查应每日进行3次。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2.部门日常防火巡查,由部门指定的安全员对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每日巡查一次。
3.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6.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二、南阳市一中防火检查制度
1.学校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学校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要做好防火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台账。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学校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实施。
2.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学校校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三、南阳市一中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部门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四、南阳市一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全天候保持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应全天候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全天候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五、南阳市一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和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消防灭火器材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详细标注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六、南阳市一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对上级消防部门或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或是自己查出的隐患要做以下要求。
1.认定隐患性质(定性质),如:重大隐患、一般隐患、不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
2.明确整改措施(定措施):根据隐患性质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明确整改负责人(定责任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负责人。
4.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定时限):根据整改隐患因素定出解决隐患所需的最短时间。
隐患的解决,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专业标准执行。
七、南阳市一中校内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对全校各部门用火、用电实行消防安全严格管理。
2.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到位,作业前必须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管理具体部门明确具体人员全程在场监管。
3.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4.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具有资质证书的专业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同意后实施,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5.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检查核准,大型电力施工要向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核准。严禁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6.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8.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9.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八、南阳市一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结合演练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2.演练时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确保安全。
3.演练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参加演练人员、演练部位、演练时间。
4.演练前以班组为单位提前学习预案,落实人员分工和注意事项,演练分组轮流实施。
5.参加演练的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位置参加演练。
6.演练结束后,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填写演练记录,分析总结演练情况,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完善。
九、南阳市一中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燃气电气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燃气电气设备应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检查。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学校服务保障部门每年对所有燃气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电气安全隐患。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严禁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严禁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严禁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严禁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的情况。
8.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气源,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9.燃气、电气设备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十、南阳市一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严禁脱岗。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经消防专业培训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危险化学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和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6.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理、灭火操作设备检查等记录制度,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7.严禁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切断消防电源。
十一、南阳市一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0--1800元处罚(从精神文明奖中扣除),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志愿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
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三、以上奖惩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发,由有关部门执行。
十二、南阳市一中专职和志愿消防处突队伍组织管理制度
1.建立由教职员工精干力量组成的志愿消防处突队伍,接受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志愿消防队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
2.志愿消防队由各部门负责人,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教职员工组成。
3.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志愿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根据人员的变化情况每半年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
5.志愿消防队员要熟悉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的范围,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灾现场的保护等。
6.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7.发现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抢救生命、疏散物资、维护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时,要迅速准确地提供情况,在火场总指挥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