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维护正常生活秩序,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南阳市一中学生管理条例》、《南阳市一中学生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及宿舍管理人员。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
1.学校成立宿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主管校长、学生发展中心、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2.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包括门禁管理、安全巡查、设施检查等,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并报告。
3.年级、班级协助做好宿舍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班主任定期检查本班级学生宿舍情况,关注学生动态。
第三章 宿舍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住校生由学生发展中心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代表学校的寝管老师的管理,尊重、理解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检查,对提出的整改及时配合。
2.住校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未经学生发展中心同意,任何同学不准私自调换寝室、床位,不得临时更换寝室、床位。严禁住校生带任何非本宿管区应住人员进入宿舍楼或留宿,也不能在宿舍内存放以上人员的任何物品。
3.住校生床上用品必须统一使用纯棉制品。
4.住校生保管好自己财物,不在寝室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5.住校生因病、因事需要短期回家住宿的,①由班主任开具“住宿请假条”,同时把“住宿请假条”交给寝室长,由寝室长交楼层寝管老师。让别人代请或事后补假均无效,视为严重违纪行为。②由家长通过学校“魔点校园”平台按照操作流程进行请假。
6.住校生周末休息、节假日放假宿舍不留宿。
7.住校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未经学生发展中心同意,任何同学不准私自调换寝室、床位,不得临时更换寝室、床位。严禁住校生带任何非本宿管区应住人员进入宿舍楼或留宿,也不能在宿舍内存放以上人员的任何物品。
8.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在非规定允许时段以任何方法滞留寝室者视为严重违纪,视情况给予校纪处分。
9.住校生正常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或在宿舍逗留。午饭结束后、晚自习放学后,学生应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午饭结束、晚自习放学后15分钟为寝室大门落锁时间,大门落锁后不许外出,迟归寝的同学按违纪处理。
10.住校生自进入宿舍区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进行追跑,打闹、喧哗、游戏、体育锻炼等行为。
11.住校生午休或晚上熄灯后休息时段,必须保持寝室安静,晚上熄灯后严格禁止使用手电、应急灯、充电灯等一切照明灯具。
12.住校生中午、晚上点名时段,所有学生必须在本人床位处等待点名;午点名、晚点名未进行前任何寝室均不得将本寝室门关闭、内扣;大小寝室长负有向寝室管理员说明未及时归寝学生情况的职责。对于未能及时归寝的学生晚点名时任何人不得冒名顶替。串通欺骗检查教师,一经发现将视违纪情节及违纪学生认识态度给予双方当事人校级处分。
13.住校生午间、晚间休息时段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宿舍区域为严重违纪行为,将视违纪情节及违纪学生认识态度给予违纪学生记大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处分。
14.住校生安全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严禁擅自安装和拆卸电灯、开关、电扇、空调等设备。
15.住校生注意上下床时的人身安全,在床上打闹、游戏,不准在床铺上蹦跳、嬉戏、进行体育锻炼等。
16.住校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南阳市一中住校学生管理制度》。严禁吸烟、喝酒。打牌、赌博及变相赌博。不传播封建迷信、淫秽思想。所有住校生要明辨是非,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寝室管理员汇报。
17.住校生宿舍区内禁止带入火种,严格禁止在宿舍区使用明火或焚烧任何物品,也不准使用蚊香。特别强调的是,晚上熄灯后严格禁止点燃蜡烛照明,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视违纪情节及违纪学生认识态度给予违纪学生记大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18.住校生寝室内严格禁止私拉乱扯电线或使用任何电源转接设备,不得对手机、音响器材、电子词典等任何用电设备进行充电,更不得安装和使用学校配备物品之外的电器用具。一经发现除直接收缴违禁物品外,将视违纪情节及违纪学生认识态度给予违纪学生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19.住校生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弹簧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如发现将没收,并对学生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20.住校生寝室区域内只能带入与学习相关的、生活必需的物品,严禁携带体育器材、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和具有放射性危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除收缴违禁物品外将给予当事人相应校纪处分,构成妨害公共安全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1.住校生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赌博,如有人举报或检查中被发现,对学生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因吸烟喝酒而造成的灾害伤亡等其他损失将由本人全部负责,或追究其可能有的相关法律责任)
22.住校生宿舍内电灯或其他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备寝管老师,严禁私带工具自行修理
23.住校生禁止翻越宿舍楼内外所有栏杆、围墙。
24.住校生增强消防意识,爱护消防器材,明确逃生通道位置。
25.回到宿舍楼后,上下楼梯时靠右侧通行,不准跑跳、拥挤,避免摔倒或踩踏;在宿舍楼内禁止疯闹。
26.严禁采用任何措施、借助工具从宿舍窗户顺楼而下。
27.严禁在宿舍内、楼道等地方进行各类体育活动。一经发现将没收其体育用品,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 宿舍安全紧急处置制度
1.住校生未归寝,由当值宿管老师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处理。确认是否请假,若未请假,班主任联系家长,宿舍管理员逐级上报(级部主任、包级校长、学生发展中心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快速明确学生动向。
2.学生生病(意外受伤)由当值宿管老师根据学生病情(或需要),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根据家长需求,决定由其带回诊治还是联系120直接送医院急诊。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到场(学校或医院),家长也要第一时间到场,同时联系当日值班领导。
第五章 宿舍夜间巡查制度
1.巡查人员夜间巡查时间定于每晚22:30至次日6:00,不间断对宿舍楼进行全面巡查。
2.巡查人员夜间巡查的职责包括确保宿舍区安全有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督学生遵守宿舍规定以及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在巡查过程中保持高度警惕,对任何异常情况都要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3.巡查人员夜间巡查巡查范围覆盖学生宿舍楼中所有位置,包括学生房间、楼梯口、走廊、消防设施、门窗等安全关键部位。
4.巡查人员夜间巡查要对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门窗等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同时,还需要留意宿舍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器等现象,以及是否存在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巡查人员需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5.巡查人员夜间巡查要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一旦发生火警等紧急情况,巡查人员需要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协助疏散学生至安全区域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6.巡查人员夜间巡查要详细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安全隐患,巡查人员需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