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本校公开信息,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及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公众可通过学校官方渠道查阅最新版本。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具体内容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
1.学校概况:基本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规章制度
2.规划统计:规划计划、统计数据
3.财务信息:预决算信息、采购信息、收费信息
4.招生录取:招生范围、计划、程序、条件、咨询电话、救济途径
5.教育教学:教材教辅、教学教研
6.教师管理:教师招聘
7.学生管理: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8.校园安全:安全制度、应急预案
(二)公开方式
1.线上渠道
学校官方渠道:学校官网(http://www.nyez.com.cn)或微信公众号(nysdezxx)“信息公开”专栏。
2.线下渠道
现场查阅:学校办公室(地址:中州路校区内);
电话咨询: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377-63136549)。
(三)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法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咨询人”)可依法向学校申请获取未公开的信息。
(一)申请方式
1.口头申请
电话咨询:拨打学校办公室电话(0377-63136549),当场可答复的即时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告知通过书面方式申请。
2.书面申请
咨询人需提交以下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
(1)个人及单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信息的名称、内容描述等特征性说明(明确指向特定信息);
(3)邮寄申请需在信封注明“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流程
1.登记与补正
学校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登记;信息描述不明确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补正后重新计算答复时限。
2.答复时限
(1)自收到申请(或补正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特殊情况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20个工作日,延长理由书面告知咨询人。
(2)寒暑假期间收到的申请,答复时间顺延至开学后。
(3)第三方意见征求: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15个工作日内回复);第三方不同意或逾期未回复的,7个工作日内请示主管部门,所需时间不计入答复时限,但需书面告知咨询人。
(三)答复类型
1.已主动公开的,告知获取渠道;
2.可公开的,提供信息或获取方式;
3.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
4.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校公开范围的,如实告知并指引相关部门;
5.以申请形式信访、投诉的,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重复申请且事实未变更的,不予重复处理。
三、不予公开范围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或公共利益需要除外);
2.内部事务信息(如人事、后勤、工作流程等)及过程性信息(如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的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公开情形。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负责机构:本校办公室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14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7-63136549
电子邮箱:nyezxb@163.com
五、救济途径
1.投诉监督
咨询人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学校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地址同上),或拨打监督电话:0377-63136549。
2.行政复议或诉讼
对学校答复不服的,可依法向主管部门(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