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南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办基一〔2021〕18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考试功能。落实好上级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学校考试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功能落到实处。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晓
副组长:李 明 朱林倩 于顺华 岳 强 郭延华
成 员:刘天勇 党华松 任志伟 杨蕾蕾 毛东霞
各学科组长
三、具体措施
(一)精准把握考试功能 学透用活政策红利
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统筹处理好学校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学生、教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教师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议、学生会议、教师会议等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二)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针对初中学生实际情况,我们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每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严格控制我校非毕业年级学生参与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九年级毕业班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严格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落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学校不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三)科学运用考试结果 确保教学质量提升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按照文件要求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与升学挂钩。要求教师要科学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提升。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四)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严把命题质量关口
学校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 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学校教科处要深入了解各学科组命题能力,加强对各学科组考试命题质量的监测,充分发挥教研组长的作用,提升试题科学化水平。对目前命题能力不足、命题质量不高的教师,要进行培训提升。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
学校要坚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从为国育人,为党育才的高度出发,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各班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落实学业质量监测 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部署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我校要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完善监测工作细节。不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考试管理实施办法,在日常工作中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不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学生的依据,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追查问责,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拟定学校考试管理工作举报电话:0377——63132601。
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