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二)


日前,南阳市教育局出台了《南阳市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便于理解《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什么是学生欺凌?主要有哪些形式?

答: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肢体欺凌,如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2.言语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3.财物欺凌: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社交欺凌: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问:如何判定欺凌行为?

答:一般可从以下四个要素进行综合判断:

1.主体关系。行为发生在学生之间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之间形成明显的强弱对比和固定的欺凌角色关系,具有“以大欺小、以多欺少、恃强凌弱”的特点。

2.主观意图。欺凌者主观上具有蓄意或者恶意造成他人伤害的想法。在欺凌前就已经确定了要针对的主体,具备明确的攻击目的和实施动机。

3.行为要素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等具体的欺凌行为。

4.结果要素被欺凌者感到身体疼痛或心理压抑痛苦,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等。

问:哪些行为容易被误解为学生欺凌?

答:以下几种行为需注意区分:

1.打闹嬉戏(玩笑)。指学生之间平等的、善意的、角色可以互换的,以追求精神愉悦为目的的玩耍和游戏活动。与学生欺凌的区别主要是看主观上是否存在蓄意或恶意伤害他人的动机。

2.恶作剧。指学生之间不以欺负或者侮辱人格为目的的捉弄耍笑、使人难堪的行为。与学生欺凌的区别主要是看结果上是否会造成被捉弄者的心理伤害。

3.打架斗殴(约架)。指学生之间以解决利益纠纷或者争输赢为目的的暴力冲突。与学生欺凌的区别主要是看主体上双方力量是否均等,主观上是否故意欺负或者侮辱对方,结果上是否造成参与者的身体或心理伤害

问:如果发现学生欺凌,应该向谁报告?

答:学生、教职工、家长等均可通过以下途径报告:向班主任、学科教师或学校管理人员直接反映;拨打学校公布的欺凌防治电话、邮箱或法治副校长电话;通过校门口张贴的举报二维码进行线上反馈;情节严重或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问:学生欺凌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答: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非义务教育阶段,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整治范畴依法予以处理。

 

链接:关于印发《南阳市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对《南阳市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 治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一)